幼兒園班級人數與專任主任
市府早 1 年 2 個月
沈伯洋政見附帶的依據
AI 判定緣由判定為「具體同類措施」,因為政見的幼兒園每班 24 人,公共化幼兒園已經達成。政見多出的是幼幼班每班 10 人與專任主任制度,並主張教保人員負荷來自大量核銷、紀錄與公文;要證明這些改法能降低負荷,還需要 2 歲班照顧負荷、公幼行政工作量的資料,以及減壓後的預期成效。政見頁寫明了目標學年與班級人數,但未附這些依據。
- 需求數據
- 部分引用中央規範每班上限(二歲以上未滿三歲 16 人、三歲以上 30 人),未附照顧負荷、名額供需或行政工作量資料
- 經費
- 未附未說明減班與增設專任主任的經費
- 時程
- 有附寫明「117學年度目標將幼幼班降至每班10人、幼兒園24人」;專任主任列為中期試辦,未寫年份
- 成效論證
- 部分主張公幼教師負荷來自須同時承擔「大量核銷、紀錄、評鑑與公文工作」,未附工作量資料;預期效益寫明 117 學年度幼幼班 10 人、幼兒園 24 人的班級人數目標,但照顧負荷與行政減壓只寫「降低」「減壓」,未訂可衡量的改善目標
- 名額影響
- 未附未說明幼幼班減為每班 10 人後如何維持或增加名額
只看政見本身是否附上這些資訊,不評價內容好壞;2026 年 10 月 30 日查閱。
時間經過
2024 年 8 月 18 日市府
公幼師生比 114 學年達標
113 學年度 201 所公共化幼兒園中 191 所已達 1:13,預計 114 學年度全數達 1:12。聯合報(2024/08/18)(另開視窗)
2025 年 8 月 1 日市府
公共化幼兒園全面達 1:12
114 學年度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師生比全面降至 1:12(教育局表示即 3 至 5 歲班每班 24 人)。教育局新聞稿(2026/06/02)(另開視窗)教育局新聞稿(2026/10/02)(另開視窗)
2026 年 8 月 17 日市府
準公共幼兒園 115 學年度跟進
115 學年度起準公共幼兒園跟進 1:12,並持續增設 2 歲專班。教育局新聞稿(2026/08/17)(另開視窗)
2026 年 10 月 2 日政策島
政策島發表幼教政見
「主張 117 學年度幼幼班每班 10 人、幼兒園 24 人,並推動公立幼兒園專任主任制度與教保人員行政減壓。」政策島・教育政策(另開視窗)
差異
兩者對 3 至 5 歲幼兒園班級的目標相同,都是每班 24 人:臺北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已於 114 學年度全面達成師生比 1:12,教育局表示即每班 24 人,115 學年度擴及準公共幼兒園,這項調降是依教育部全國政策推動。差別在幼幼班與行政:政見另要把幼幼班降至每班 10 人、推動公立幼兒園專任主任制度,市府 2 歲專班以增班擴充、未見調降每班人數,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招收 121 人以上才設專任主任。列為「具體同類措施」,是就每班 24 人這部分而言,不代表幼幼班每班 10 人與專任主任制度已由市府執行。
AI 評析
把幼幼班降到每班十人,要先回答的問題是如何避免每班減人之後,家庭反而更難找到名額。若園舍與人員沒有同步增加,班級變小可能提升已入園孩子的照顧條件,卻把部分家庭留在門外;兩邊的影響需要一起評估。
幼兒園每班二十四人的目標,也要先說清楚適用哪些園所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已有降低師生比的措施,新方案若要涵蓋其他類型,應指出新增範圍。不能把不同年齡、不同園所放在同一個數字下,讓家長誤以為全市都會得到同樣改善。
專任主任能否減壓,取決於行政工作有沒有真正移走。若主任忙於管理,核銷、紀錄與公文仍由教保人員兼辦,職稱增加也未必有幫助。應先說明主任承接哪些工作,以及小型園所是否能共用行政支援,避免只改善大型園所。
執行進度應同時公布班級規模、入園名額、候補情形與人員到位狀況。不能只看平均班級人數下降,就認定供給足夠;也要了解教保人員能否有穩定備課與休息時間,確認小班與行政支持真的轉成孩子得到的照顧。